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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太湖新城财政评(协)审2026年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2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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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吴中太湖新城财政评(协)审2026年政府采购 JSZC-320506-ZMZX-G2026-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ZMZX-G2026-0001 

项目名称:苏州吴中太湖新城财政评(协)审2026年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506.000000万元(采购包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65.000000万元;采购包3:64.000000万元;采购包4:50.000000万元;采购包5:42.000000万元;采购包6:41.000000万元;采购包7:31.000000万元;采购包8:29.000000万元;采购包9:29.000000万元;采购包10:29.000000万元;采购包11:26.000000万元;采购包1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佰零陆万元整(¥:5060000.00) 其中: 第一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第三标段: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 第四标段: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第五标段: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 第六标段: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410000.00) 第七标段: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 第八标段: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第九标段: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第十标段: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第十一标段: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第十二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采购需求:

1、根据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吴太管委〔2025〕13号)文件规定,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级次组织实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并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协审单位进行协审。为加强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概算审核、工程预算(标底)编制及审核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注:

(1)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评审的项目编制单位和审核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协审单位若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委托审核项目的编制单位时,应主动、及时向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提出回避审核该项目的申请,放弃该项目的委托,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应另行安排该项目协审单位。中标单位不得就成交标段项目接受其他单位的编标委托。

(2)因政策原因取消或临时调整项目,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有权在协审委托合同中调整,协审单位应按要求完成协审服务工作。

2、拟成交服务供应商:12家。

3、项目考核方式:按招标人要求考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文件要求考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3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4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5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6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7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8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9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10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11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12

1.标段七至标段十二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3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4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5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6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7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8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9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10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11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12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一致,均视为无效响应。

4、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5、在本次采购咨询服务期内,本项目中标服务供应商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跟审服务合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采购包11、采购包12

单位名称: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吴中区太湖街道东太湖路6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2-66552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子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迎春南路112号国际科技大厦3栋1204室

联系人:姚天明

联系电话:18118430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天明

电话:181184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