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8-1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高新区】新建北浏河河道改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北浏河河道改移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新建北浏河河道改移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太仓市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工程规模:河道改移段长241.5米、河口宽20~30米,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驳岸工程及导截流工程等。总投资980万元。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北浏河河道改移工程勘察设计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阶段的勘察、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备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备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得超过二个。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且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30日13:30分,登录请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58.211.58.93:44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30日13: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全部入围,投标单位不足3家重发公告。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的勘察设计费招标指导价(评标基准价)为27.5万元。
(2)付款方式:递交全部施工图纸(无图审要求)或通过图审后(有图审要求)付至合同价3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3)本工程勘察设计费固定总价包干。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招标人有权合理地调整设计方案,调整均不补偿任何费用。
(http://58.211.58.93: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系统提示解密后15分钟内未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退回。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高新区板块、新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V7.1
(http://58.211.58.93:443/TPBidder/memberLogin)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
(6)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朱工,QQ:578897795,联系电话:18896522920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8号
联系人:张丽丽
电话:0512-535950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
联系人:邱苏凯、黄立浩、张立新
电话:0512-67629433转8007分机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