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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鸿城置业有限公司关于苏地2023-WG-97号地块项目轨交监测咨询服务的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1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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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ZZC2025-GQ-WZ-G-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地2023-WG-97号地块项目轨交监测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2.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

14.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4.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4.2.3.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

14.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14.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14.2.6.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14.2.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4.2.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14.2.9.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2.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2.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4.2.1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

14.2.13在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准入单位名单中证明材料。

14.2.1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14.2.15.《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14.2.1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14.2.17.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14.2.18.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内容)。

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4.1.1—14.2.13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2、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变更为:“14.2.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

14.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4.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4.2.3.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

14.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14.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14.2.6.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14.2.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4.2.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14.2.9.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2.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2.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4.2.1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

14.2.1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14.2.14.《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14.2.1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14.2.16.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14.2.17.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内容)。

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4.1.1—14.2.17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2、投标书二(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鸿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

联系人:魏天意

电 话:0512-66562978

2.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联系人:0512-68079778

电 话:毛以川、王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