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新规实施:明确本国产品认定标准与支持政策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13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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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活动将执行统一的“本国产品”认定标准与价格支持政策。此举旨在构建更加开放、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保障各类企业平等参与竞争。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 明确本国产品认定标准
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在中国境内完成实质性制造、加工或组装,实现属性改变;
2. 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不低于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的规定比例;
3. 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需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完成。
二、 实施价格评审优惠
政府采购评审中,对符合标准的本国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若某一采购项目中本国产品成本占比达到80%以上,则对该供应商的全部产品报价统一给予20%的价格扣除。
三、 简化证明与强化责任
供应商可通过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证明产品合规,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虚假声明将依法追责。
四、 保障各类企业平等参与
政策明确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支持,不得设置所有制、品牌注册地等歧视性条件。
五、 规范争议处理机制
对产品是否境内生产、成本占比是否达标等争议,明确由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由财政部门依法认定处理。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着配合相关监管部门推进保障采购活动规范、透明、高效运行的重要职责,将积极发挥以下作用:
1. 政策信息宣传与发布
及时通过交易平台及相关渠道传递政策内容,提升各方主体对政策的知晓度与理解度;
2. 配合监管与争议协处
在财政部门指导下,协助维护采购市场秩序,推动政策平稳落地。
下一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强化平台服务功能,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性与规范性,助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