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8-0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体育局办公场所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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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体育局办公场所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19】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五卅路175号 规模:建筑面积5943平方米,其中包含加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225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754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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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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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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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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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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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736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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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体育局办公场所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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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体育局办公场所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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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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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业绩为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2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时间以 2017年 7 月至今。(注:(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用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8月07日9:00至2020年08月12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18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必要条件: 7.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7.1.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按3.1 要求; 7.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1.4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按3.1 要求;7.1.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 B 类证书;7.1.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7.1.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1.6.2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7.1.6.3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7.1.6.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1.6.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1.7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1.7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需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文执行),并且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凭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招投标,在规定端口上传,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2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业绩为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2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时间以 2017年 7 月至今。(注:(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用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7.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7.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3.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4备注: 7.4.1本次招标拒绝最新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和拒绝2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不良行为。 7.4.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7.4.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7.4.4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件。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7.4.5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7.4.6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20]8号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二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业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7.5本公告第4条修改为: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的,由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若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则降低条件重发公告。 7.6本项目设计单位: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苏州东吴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7.7本项目代建单位:苏州江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8 本项目规模:建筑面积5943平方米,其中包含加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225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754万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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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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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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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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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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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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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1168号全季酒店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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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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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新区厂滩上3号滨河皇冠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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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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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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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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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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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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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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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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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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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227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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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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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56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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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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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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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556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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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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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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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wy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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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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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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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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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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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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