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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韵路南延(文溪路-天鹅荡路)工程代建服务塔韵路南延(文溪路-天鹅荡路)工程BIM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0-12-3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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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韵路南延(文溪路-天鹅荡路)工程BIM设计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韵路南延(文溪路-天鹅荡路)工程BIM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1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塔韵路南延(文溪路-天鹅荡路)工程BIM设计(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太湖新城

    2.2规模:BIM咨询服务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BIM咨询服务费暂定280万元, 最终以项目标底价的1%作为BIM合同金额。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天)
E3205010304005620002001
塔韵路南延(文溪路-天鹅荡路)工程BIM设计
塔韵路南延(文溪路-天鹅荡路)工程BIM设计
280.00
365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如为科研机构,应是国内大学院校或科研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应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如为科研机构,应是国内大学院校或科研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应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至少一个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的BIM咨询服务业绩合同;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备注: (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如有委托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项目负责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需在规定端口上传企业的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BIM咨询服务业绩合同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6)本项目代建单位: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00至2021年01月06日15: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13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501号501-504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蒯劍鋒
联 系 人:
王燕
电 话:
66598600
电 话:
0512-69382038
传 真:
传 真:
0512-6938203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603808303@qq.com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