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2-2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文溪花园六期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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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溪花园六期项目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 [2023]2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天鸿伟业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天鸿伟业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文溪花园六期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越溪街道文溪路南侧、明溪路西侧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01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5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约719万元。 2.3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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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2453001001 | 文溪花园六期项目勘察设计 | 文溪花园六期项目勘察设计 | 719.00 | 45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勘察、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四、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水、电、暖、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含平战转换预案)、勘察、方案设计、装配式设计、室外市政、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室内装修、幕墙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夜景灯光设计、管线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交评、能评、水土保持方案、智能化系统,以及其它项目过程需要配套设计的零星工程,后期施工现场设计全过程配合,直至项目竣工备案完成验收。 五、勘察设计周期:45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六、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等均须原件扫描上传。5、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家各补偿壹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当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为4~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5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56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选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00:00至2024年01月08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5日 13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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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天鸿伟业置地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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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街111号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1幢天鸿大厦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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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曹晓波 | 联 系 人: | 虞小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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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6567238 | 电 话: | 0512-65629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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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0512-6585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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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