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地2023-WG-59号地块住宅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3-WG-59号地块住宅项目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中行审备〔2024〕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吴中高新胥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吴中高新胥江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胥口镇茅蓬路北侧、石胥路东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电梯共计34台,最高速度2米/秒,载重1000kg,合同估算价约666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日历天) |
N3205010304000372004001 | 苏地2023-WG-59号地块住宅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苏地2023-WG-59号地块住宅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180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4.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1-21 00:00至2026-01-27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03 13: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以下所需内容通过“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含经销商,下同),但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商的项目授权;提供生产厂商及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若为三证合一,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还需提供生产厂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商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代理商均不予入围;
(4) 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5)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②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以上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6)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7.3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料。
(2)资审文件中要求的资料。
7.4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满3家重新发布公告,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
7.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7.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格申请资料均以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未完全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的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7.7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2、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7.8取消“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7.9本项目执行“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吴中高新胥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胥口镇腾胥路85号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楼
邮 编:215000 邮 编:215000
联 系 人:缪晓娟 联 系 人:虞小武
电 话:0512-66210129 电 话:0512-6562928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44476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