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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大柳枝巷清慎堂王宅、陆宅、11号民居、徐宅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S3205010304000252001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审批局、苏州市数据局、苏州市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行审项建【2024】28号、苏数据项建【2024】45号、姑苏古保委批字【2025】49号、姑苏古保委批字【2025】85号、姑苏古保委批字【2025】90号、姑苏古保委批字【2025】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柳枝巷清慎堂王宅、陆宅、11号民居、徐宅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大柳枝巷清慎堂王宅、陆宅、11号民居、徐宅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
2.3 工程类型: 建筑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现状建筑面积约1877.64平方米(实际面积按最终审批为准),其中四处宅院分别为:一、柳枝巷清慎堂王宅;二、陆宅;三、11 号民居;四、徐宅;建筑包含 2 个控保建筑(柳枝巷清慎堂王宅、徐宅),2 个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陆宅、11 号民居),合同估算价约1534.870593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49.35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 27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无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注册在牵头人单位;(2)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 ,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 日 09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9 日 23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suex.com.cn/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4 月 27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 、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143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 州大道西世纪金融大厦907室
联系人: 范工 联系人: 宋羽
电话:0512-67779672 电话: 0512-6866098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冯艺斌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5000
电子邮箱:85026849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2-65106478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