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环秀湖大桥项目(项目名称)环秀湖大桥项目(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0398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秀湖大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初【2025】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环秀湖大桥项目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环秀湖大桥项目
2.2 建设地点: 苏州高铁新城,整体呈“S”型西起环秀湖西岸,东至环秀湖东岸。
2.3 建设内容: 环秀湖大桥项目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本项目共含一座大桥,平面整体呈S型,桥梁全长435米,主孔跨径60米,桥宽6.5~9.26m,含桥梁结构、桥上景观小品、景观照明等内容。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604.401864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项目共含一座大桥,平面整体呈S型,桥梁全长435米,主孔跨径60米,桥宽6.5~9.26m,含桥梁结构、桥上景观小品、景观照明等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主孔跨径60米
2.9 工期: 2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2021 年 4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4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近2年内 (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倒算)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利用虚假业绩投标等情况,以全国建筑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平台的数据为准;(时间以平台公示时间或标记日期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2、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牵头人单位;5、投标人类似工程: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可。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家(不少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重发公告;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9 日 23 时 59 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https://jsgc.suex.com.cn/epoint-sso_gc/homepage/login_project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4月 15日 13时 3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 。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7) 本项目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8)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22]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要求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9)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10)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9家时,招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重发公告;(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https://jsgc.suex.com.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苏州高铁新城紫光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繁花中心写字楼A楼西座1618室
联系人: 殷佳宏 联系人: 程佳、朱健、阙芳圆、朱丽
电话: 0512-66155032 电话: 0512-67339020-8018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程佳
邮编: 215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5000
电子邮箱: 532700679@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2-85182366
10.3异议渠道
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512-67339020-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