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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名称)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二期)监理(标段名称)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0580001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初〔2026〕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招标人为苏州市和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二期)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1 标段名称: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二期)监理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采莲路以西、华元路以北(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原有用地红线内)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二期)新建急诊医学中心、科研创新中心及配套工程、内装工程、老院区改造工程。新建部分总建筑面积约42576.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3.95米,最大单跨约8.4米,最大层数5层。建安工程造价36610.09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356.25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二期)的所有监理(包括施工全过程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以及招标人明确指令要求完成的其它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100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总监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申请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3)投标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6月8日 14 时 00 分至2026 年6月15日 23 时 59 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6月23日09时 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1)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3 家(包含 3 家)均入围,如小于 3 家的将重发公告。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https://www.suex.com.cn/#/project)(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苏州市和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相城区聚茂街185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5楼代理部 |
联系人: | 曹佳林 | 联系人: | 唐玉华、李佳雯 |
电话: | 0512-65121452 | 电话: | 0512-68320473 |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戴利华 |
邮编: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215011 |
电子邮箱: | zc20180801@163.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2-85182366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