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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秀湖枢纽项目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2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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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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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秀湖枢纽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25-29-1、E3205010304043371001001)

1. 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的环秀湖枢纽项目设计已经苏数据项建【2025】5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的投标。

2.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相城区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3)招标内容:包括项目方案、水工程规划(如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阶段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设计周期:90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合同估算价(万元)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信誉

001

设计

设计资质要求: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155.862

信誉良好

信誉良好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2025年5-2025年7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7)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2025年5-2025年7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水利设计资质(单位)+风景园林设计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且水利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注:水利设计资质单位须符合公告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2)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00:00至2025年9月3日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17日09时30分。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招标人地址:苏州高铁新城紫光大厦

联系人:殷佳宏  传真:/ 电话:0512-66155032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繁花中心A楼西座1618室 

联系人:程佳、阙芳圆、朱健、朱丽  传真:/  电话: 0512-65750618-8018

12、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85182570

1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4.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8-27 至2025-9-3

      项目法人: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8-27
附件: 评标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