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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黄埭镇政府及国有(集体)投资工程审计委托协审服务(第二批)的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1-0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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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度黄埭镇政府及国有(集体)投资工程审计委托协审服务(第二批) JSZC-320507-JZCZ-C2025-003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1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JZCZ-C2025-0038 

项目名称:2025年度黄埭镇政府及国有(集体)投资工程审计委托协审服务(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751711万元(采购包1:24.621811万元;采购包2:22.114086万元;采购包3:22.080436万元;采购包4:21.93537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段一: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贰佰壹拾捌元壹角壹分(¥246218.11) 标段二: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壹佰肆拾元捌角陆分(¥221140.86) 标段三:人民币贰拾贰万零捌佰零肆元叁角陆分(¥220804.36) 标段四: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叁佰伍拾叁元柒角捌分(¥219353.78) 

采购需求:

为加强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算评审、竣工结算审核等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整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包4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5.供应商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6.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7.如参与过某项目预算(标底)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预算(标底)审核内容标段的投标,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过程跟踪审核单位与审计质量核查、监理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供应商自动放弃包含该项目协审内容标段的得标权。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5.供应商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6.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7.如参与过某项目预算(标底)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预算(标底)审核内容标段的投标,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过程跟踪审核单位与审计质量核查、监理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供应商自动放弃包含该项目协审内容标段的得标权。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5.供应商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6.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7.如参与过某项目预算(标底)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预算(标底)审核内容标段的投标,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过程跟踪审核单位与审计质量核查、监理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供应商自动放弃包含该项目协审内容标段的得标权。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5.供应商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6.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7.如参与过某项目预算(标底)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预算(标底)审核内容标段的投标,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过程跟踪审核单位与审计质量核查、监理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供应商自动放弃包含该项目协审内容标段的得标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报名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5-11-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

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

(1)电话询问:联系人:张薇;联系方式:0512-68708379。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5)其他未尽事项,请供应商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6)质疑函格式请自行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按照格式要求执行。

(7)质疑函内容须以中文书写,按法定途径送达。

联系单位: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1299号万家邻里生活广场A2座10楼

联系人:张薇;联系方式:0512-68708379;邮编:215131

5.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7.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5、0512-67591006

9.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10.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大厦

联系人:许辰超

联系电话:0512-65429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1299号万家邻里生活广场A2座10楼

联系人:张薇

联系电话:0512-68708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

电话:0512-68708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