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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
“(二)合格谈判响应单位的一般条件。”
现更正为:
“(二)合格谈判响应单位的特殊条件。”
本公告为SZZJ2019-WT-T-002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如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