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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漕湖人民医院关于医院专业设备维保服务的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3-1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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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7-SZWK-C2026-0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专业设备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2-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第四章“二、评分标准”现更正如下: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30分)

1、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和最高限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价格权值为30%)

2、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③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文件要求,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3.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4、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二)对设备巡检维护及管理方案能力比较(48分)

1、日常维修保养方案,至少包含维修保养计划,维修实施步骤,设备检测,配件维修更换等方案(8分):

方案精细、详尽,科学可行,操作性强得8分;

方案完整,但不够精细,操作性较强得5分;

方案简单,操作性较差得2分;

无具体描述不得分。

2、服务管理制度,至少包含人员管理制度,设备维保规程规范制度,维修零配件、易耗品配备存储及使用制度等(8分):

制度规范详尽精细,与项目切合度高,可行性强得8分;

制度规范完整,可行性较强得5分;

制度规范简单,可行性较低得2分;

无具体描述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比较(要与医院的实际情况结合),至少包含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保障措施,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处理方式分析(8分):

方案详尽、精细,措施得当,可行性强得8分;

方案完整但不够详尽,可行性较强得5分;

方案详尽,可行性较低得2分;

无具体描述不得分。

4、安全管理方案比较(8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综合比较

安全管理方案全面具体,完全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可行性高的得8分;

安全管理方案较为全面具体,基本能够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可行性较高的得5分;

安全管理方案简单片面,与采购人项目需求有较大偏差,可行性较低的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5、工作内容维护比较(8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重点工作内容分析维护方案进行综合比较

重点工作内容分析明确具体,整体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可行性高的得8分;

重点工作内容分析较为明确具体,整体保障措施基本切实可行,可行性较高的得5分;

重点工作内容分析简单片面,整体保障措施不够切实可行,可行性较低的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6、对采购方人员的培训方案比较(8分):各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培训方案全面、时间安排合理、培训内容充足的得8分;

培训方案相对合理,时间安排有矛盾之处、培训内容一般的得5分;

培训方案及内容简单又无条理性,时间安排不合理的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三)投入本项目零配件配置及服务响应性比较(12分)

1、常用零配件、易耗品配备情况(6分):

常用零配件、易耗品配备齐全、充足,能确保满足重点大型影像设备维保需要的得6分;

常用零配件、易耗品配备较齐全、基本满足临床科室维保需要的得4分;

常用零配件和易耗品清单与临床科室需求有缺少,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的得2分;

未提供清单的不得分。

2、具备备件仓储条件,有独立的备件仓库,提供产权证书或者仓库租赁合同;面积大于等于500平方米得2分;小于500平方米得1分;没有不得分。

3、服务响应方案比较(4分):

各投标单位应针对本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响应时效方案,方案应包含提供服务的响应时间及服务便捷性说明等内容。根据各投标单位实际提供服务响应时间及服务便捷性进行综合比较:

服务响应时间短,能够及时提供便捷服务的得4分;

服务响应时间较短,服务较为便捷的得3分;

响应时间较长,服务不够便捷的得1分。

没有具体内容的不得分。

(四)投标人综合实力(10分)

1、维修工程人员(CT、超声、内窥镜设备等)培训及维修经历比较(5分),需提供每个专职设备服务工程师基本信息资料(姓名、年龄、职称、维保业绩)、培训经历、维修工作简介。根据提供的人员维修工作等内容进行评定

维修工程人员配备齐全,工作经历丰富,能涵盖本次采购中全部需维护设备的得5分;

维修工程人员配备较齐全,有基础工作经验介绍,能涵盖部分采购中需维护设备的得3分;

维修工程人员配备情况介绍简单,不能满足采购中需维护设备的得1分;

2、其他优惠措施及增值服务(5分)

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措施及增值服务方案科学合理,优惠措施及增值服务内容具体明确,可行性高的得5分;

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措施及增值服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优惠措施及增值服务内容基本具体明确,可行性较高的得3分;

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措施及增值服务方案不够科学合理,优惠措施及增值服务内容不够明确具体,可行性较低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审委员会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2、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6年3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供应商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3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03-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漕湖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凤湖路219号

联系人:吴伟

联系电话:0512-65991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陆宇、张田、李东

联系电话:0512-65158848转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宇、张田、李东

电话:0512-65158848转801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