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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启迪大厦2701室、2801室公开转让公告[2023]063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3-08-2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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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启迪大厦2701室、2801室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30774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时间:2023年08月02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6月21日,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同意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启迪大厦2701室、2801室。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8月29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0月16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启迪大厦即紫光大厦,位于南天成路99号,占地面积7180㎡,总建筑面积58914.43㎡,项目地上30层,地下2层,其中1层至3层为裙楼,4-29层为塔楼,其中项目2701室证载面积为【1487.44】平方米,2801室证载面积为【1473.47】平方米。该项目产权单位有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苏州紫光高辰科技有限公司和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等。总面积5182.57㎡;地下车库及人防部分总建筑面积13393.19㎡,共有停车位425个,其中218个权属紫光高辰,207个权属经发公司;项目可供租赁面积34400㎡。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通评报字〔2023〕2117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5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5013.74
特别事项说明 一、自公告期内每周五10:00-15:00可预约看房,看房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看房联系人:陈先生,电话:69593315。 二、如受让人成功摘牌且已经支付全部款项,双方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后,受让人同意将2701室、2801室租赁与出让人,租金按照72元/㎡/月(含税)执行,租赁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承租人有权提前终止。 三、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标的资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再另行结算。 五、标的以现状交付,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 六、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为整体转让,不分层转让。 七、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苏州市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5092.3461万元(其中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启迪大厦2701室转让参考价格16900元/㎡,证载面积1487.44㎡;2801室转让参考价格17500元/㎡,证载面积1473.47㎡)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方在报名截止时间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提交保证金人民币30923461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资产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次股东会决议(苏高铁经司股决〔2023〕5号)
2、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次董事会决议(苏高铁经司董决〔2023〕5号)
3、关于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启迪大厦2701室、2801室的请示
4、关于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启迪大厦2701室、2801室的批复(苏高铁财〔2023〕10号)
5、苏州高铁新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事宜所涉及的启迪大厦2701、2801室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3〕21178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8、不动产权证
9、拟与受让方网签的《苏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10、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如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经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选择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若发生拍卖,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与转让方办理网签手续,转让款允许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支付。选择一次性付清的,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款支付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选择分期支付的,受让方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 5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支付30%资产转让款,剩余的转让款于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付清。期间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及行为批准单位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3.意向受让方应于2023年10月16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女士、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12-69820852、6982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