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7-2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耕余村道路维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JF-GK-2025-GC-00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耕余村道路维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锦丰镇耕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越科安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村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耕余村道路维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耕余村。
2.2 建设规模:对耕余村的两条道路进行改造维修。主要内容包括:耕余片7、8组原水泥道路长约500米,宽约4.2米,面积约2100平米,原有道路面层拆除,新建15公分厚C30水泥道路面层,耕余片中心路长度约650米,宽约3.5米,面积约2275平米,在原水泥路面上摊铺5公分厚沥青面层等。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 工期 ( 日历天) |
SZ-JF-GK-2025-GC-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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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余村道路维修 | 对耕余村的两条道路进行改造维修。主要内容包括:耕余片7、8组原水泥道路长约500米,宽约4.2米,面积约2100平米,原有道路面层拆除,新建15公分厚C30水泥道路面层,耕余片中心路长度约650米,宽约3.5米,面积约2275平米,在原水泥路面上摊铺5公分厚沥青面层。 | 52.5万元 | 60 |
2.4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 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 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 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 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 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 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09 时 30 分至 2025年8月11日09时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 09 时00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 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 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 第一中 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方法一和投标报价方法二),二种投标报价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投标报价分98分,信用分2分(市政公用类);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党政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科;0512-58959067
10.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 | 张家港市锦丰镇耕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越科安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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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张家港市锦丰镇耕余村 | 地 址: | 张家港市粮库路玉辰生态园 |
邮 编: | 215600 | 邮 编: | 215600 |
联 系 人: | 顾云杰 | 联 系 人: | 沈海丰 |
电 话: | 15151584068 | 电 话: | 13218469429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