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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给排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2026年度采购

【信息发布时间:2025-11-0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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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给排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2026年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给排水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2026年度采购

2、项目编号:GZ-SJ-GK-2025-CG-0061

3、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一标段:给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聚合氯化铝2026年度采购;

二标段:给排水有限公司制水部聚合氯化铝2026年度采购;

标段

预估采购数量

预算单价限价

备注

一标段

4500吨/年

650元/吨

供货期限1年

二标段

2300吨/年

950元/吨

供货期限1年

4、项目预算:511万元(其中:一标段292.5万元,二标段218.5万元)(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中标人中标单价不变)如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低于项目预算,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补偿,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供货期限:1年。

6、交货期:分批次供货,按招标人通知,订单下达24小时内完成交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货物制造商。

2.投标人供货能力每天保证大于50吨(含50吨)。

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不少于两个。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货物制造商。

2.投标人供货能力每天保证大于30吨(含30吨)。

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不少于两个。

4.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证书。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货物相关要求:

一标段: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

(1)感观要求:无色至黄色或黄褐色液体,无异味。

(2)原料要求:生产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所用盐酸原料需选用符合GB/T 320规定的工业用合成盐酸。不得使用危险废物作为生产原料。不得含有影响污水厂出水水质达标的物质成分。

(3)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22627-2022 表1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液体)

氧化铝(Al ₂O ₃)的质量分数%

≥8.0

密度(20℃)/(g/cm3)

≥1.12

盐基度/%

20-98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0.4

pH值(10g/L水溶液)

3.5-5.0

铁(Fe)的质量分数/%

≤1.5

氨氮(以N计)的质量分数%

≤0.05

砷(AS)的质量分数/%

≤0.0005

铅(Pb)的质量分数/%

≤0.002

镉(Cd)的质量分数/%

≤0.0005

汞 (Hg)的质量分数/%

≤0.00005

铬(Cr)的质量分数/%

≤0.005

注:表中所列产品的不溶物、Fe、氨氮、As、Pb、Cd、Hg、Cr 的指标均按Al ₂O ₃质量分数为10.0%计算,当Al ₂O ₃ 含量≠10%时,应按实际含量折算成Al ₂O ₃为10.0%产品比例,计算出相应的质量分数。本产品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上述任一指标含量经折算不符合指标含量要求的既判定为无效标,无效标不参与开评标。

  1. 运送方式:槽罐车运输,送达后由中标人负责将料卸至现场储液罐内。

  2. 相关说明

污水厂名称

污水厂地址

最大储存量(立方)

第一污水处理厂

张家港市暨阳东路

10*2

第二污水处理厂

张家港市暨阳西路

10*2

第三污水处理厂

张家港市北二环路

10*2

城南污水处理厂

张家港市杨舍镇汤联路

10*2

锦丰片区污水处理厂

张家港市杨锦公路

50*1

金港片区污水处理厂

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镇山路

40*1

塘桥片区污水处理厂

张家港市塘桥镇南塘

40*1

乐余片区污水处理厂

张家港市乐余镇扶海村

18*2

常阴沙污水处理厂

张家港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鸿业路

9*2

德积污水处理厂

张家港市保税区黄海路

20*1

二标段:净水剂(聚合氯化铝)

(1)外观: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2)原料要求:生产净水剂(聚合氯化铝)所用盐酸原料需选用符合GB/T 320规定的工业用合成盐酸;含铝原料,应以符合GB/T 4292规定的氢氧化铝为主要原料。

(3)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聚合氯化铝 GB15892-2020 指标

液体

氧化铝(Al ₂O ₃)的质量分数%

≥10.0

盐基度/%

45.0-90.0

密度(20℃)/(g/cm3)

≥1.12

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0.1

PH值(10g/L水溶液)

3.5-5.0

铁(Fe)的质量分数/%

≤0.2

砷(AS)的质量分数/%

≤0.0001

铅(Pb)的质量分数/%

≤0.0005

镉(Cd)的质量分数/%

≤0.0001

汞 (Hg)的质量分数/%

≤0.00001

铬(Cr)的质量分数/%

≤0.0005

注:表中所列产品的不溶物、Fe、As、Pb、Cd、Hg、Cr 的质量分数均按Al ₂O ₃ 含量为10.0%计算,Al ₂O ₃ 含量>10%时,应按实际含量折算成Al ₂O ₃为10.0%产品比例,计算出相应的质量分数。本产品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上述任一指标含量经折算不符合指标含量要求的既判定为无效标,无效标不参与开评标。

(3)运送方式:槽罐车运输,送达后由中标人负责将料卸至现场储液罐内。(现场最大可存储量: 制水部:三水厂:2*15m³、四水厂:4*20m³ ,2*20m³ )

四、样品质量指标检测试验及性能测试试验说明

1、样品要求与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5升样品,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产品含量检测。

(2)投标人递交的试验样品应代表其投标产品的真实质量,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全部要求,中标人的样品试验数据将作为招标人最终验收货物的依据。

(3)各投标人递交样品前应检查密封情况,如因密封问题导致影响样品测试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确保样品试验过程及试验数据的公平、公正,送样后由招标代理单位用统一品牌统一规格型号的容器重新灌装,统一进行编号登记并密封保存,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将样品送至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编号对各样品质量指标进行盲样测试。

(5)样品递交及试验时间

a.样品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3日17:00(逾期不再接收,并视为自愿退出本项目招标活动)

b.样品递交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8层)。

c.试验时间: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后10日内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试验,并出具报告,密封盖章后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样品效果试验:

一标段:

(1)样品质量指标经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任意一项指标数据及外观不符合指标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

(2)投标人的样品试验原液中标后,对其进行封样,作为合同执行期的对比依据,中标人应保证实际送货产品的质量不低于该样品质量。

(3)试验及因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投标应列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单价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样品检测费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顾健禹,联系电话:19951568883)交由招标代理单位代收。一标段样品检测费3525元/份。

二标段:

(1)样品质量指标经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任意一项指标数据及外观不符合GB 15892-2020国标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样品将不再进行下述的样品小试工作。

(2)经测试合格的投标样品,张家港张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将根据净水生产实际使用情况,将各投标人的原液,统一配制同样浓度的溶液(1:100)。

(3)取同一原水水样,根据当天原水水质状况,在当天实际生产数据的基础上,各投标样品参考此投加当量,进行不同投加量的小试,取最低达标投加量。

(4)样品按GB15892-2020进行样品小试,投标产品进行同等条件下的若干次小试,取其平均值作为依据。

(5)投标人的样品试验原液中标后,对其进行封样,作为合同执行期的对比依据,中标人应保证实际送货产品的质量不低于该样品质量。

(6)试验及因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投标应列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单价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样品检测费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顾健禹,联系电话:19951568883)交由招标代理单位代收。二标段检测费3380元/份。

3、其他

(1)开标时,唱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拆封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样品质量指标报告,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程序,有任意一项单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质量指标测试报告将存档,作为日后中标人供货验收的参考依据。

五、勘察现场:

建议投标人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产品使用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材料的二次搬运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251号四楼CA窗口,联系方式:0512-69820845;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C区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58682391)

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58972920以及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

4.售价:无。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电子投标加密文件通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

3.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可通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4.155.71:280/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进行不见面开标。

八、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提出。

2.只有在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上传,并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

4.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首页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工

电话:0512-35003809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长泾路268号

邮箱:/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8层

联系人:顾健禹

电话:0512-68097442、19951568883

邮箱:gujianyu@jocsz.com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