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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辛庄镇嘉菱村2021年潘巷、汤家塘等村庄“千村美居”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0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常熟市辛庄镇嘉菱村2021年潘巷、汤家塘等村庄“千村美居”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辛庄镇嘉菱村2021年潘巷、汤家塘等村庄“千村美居”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辛庄镇嘉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及村自筹资金。常熟市辛庄镇嘉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熟市辛庄镇嘉菱村2021年潘巷、汤家塘等村庄“千村美居”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配合233专项行动,创建无违法建设村(组)和无“散乱污”村(组),优化农村住房空间布局、优化村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村庄整体风貌,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村民自治能力、提升村庄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实施该项目。

目前各村现状:村内主要道路宽约3-5米,为混凝土道路,宅间道路及宅前部分已硬化部分路面损坏,待修复。村庄内缺少村标及党建乡风文明标牌,内部环境较杂乱,河道两侧绿化稀疏,现状水质较差,存在垃圾漂浮物,沿路、沿河及房前屋后绿地菜园杂乱。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辛庄镇嘉菱村

2.1.2建设规模:需整体提升各村人居环境,对道路进行修复改造,河道增加驳岸及护栏,河道治理,设置停车位,增加绿化,菜地梳理,增设景观、园路、小品、路灯及增加相关配套设施,人居环境提升(包括房前屋后、周边空地、树林、沟渠的清理,公共厕所的改造升级、环卫设施)等。共涉及235户人家,实施范围:

序号

自然村(组)名称(点位)

农户数

备注

1

朱陈巷

33

 

2

张家庄

29

 

3

平家塘

15

 

4

双泾口

32

 

5

日堡里

32

 

6

包家塘

22

 

7

汤家塘

29

 

8

潘巷

43

 

2.1.3合同估算总价:投资额940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原则上不超过150日历天/点位(具体根据各点位签订合同时确定)。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2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之日为准)

2.1.5项目建设内容:

2.1.5.1市政: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道路、场地铺装,设置停车位,园路道砖石及节点铺装,驳岸、清淤、护栏等。

2.1.5.2绿化: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及养护(养护期为竣工之日起1年,成活率保证100%),菜地梳理,水体驳岸绿化等。

2.1.5.3景观:包括但不限于景观亭,景观矮墙,砂石地,建筑绘墙,建筑外立面等。

2.1.5.4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标示牌,工艺宣传栏,健身设施,小品,路灯照明,停车场,厕所、环卫设施等。

2.1.5.5其他:

(1)、包括但不限于整个村庄的人居环境提升(包括房前屋后、周边空地、树林、沟渠的清理,公共厕所的改造升级)等。

2.1.6其他说明: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验收要求:原则上按时间节点一次性通过“千村美居”考核验收。

2.2招标范围:常熟市辛庄镇嘉菱村2021年潘巷、汤家塘等村庄“千村美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2.2.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2.4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3.2.1具有(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小型项目管理师;(2)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道路或排水)工作10年以上。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质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小型项目管理师;(2)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道路或排水)工作10年以上。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须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须配备两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施工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小型项目管理师;(2)设计单位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工程师从事本专业(道路或排水)工作10年以上。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1-3-3(至)2021-3-8(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到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常熟市山茶花路10号3楼)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申请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交报名材料,内容包括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附后);(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盖章)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企业为经办人缴纳近一年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以上所需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3月17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名称:常熟市辛庄镇嘉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常熟市辛庄镇嘉菱村

联系人:王永明

电话:0512-52461143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山茶花路10号

联系人:顾晓东

电话:0512-52952566

10.其他说明:

10.1、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开标时拟承接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需出席开标会议,仅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相互聚集交流,并配合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

10.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开标区域签到时,出示身份证、“苏康码”,持绿码者,可以正常进入参与投标,持红码和黄码者,则禁止参与。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投标代表人员,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参加投标的人员由投标企业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沿途省、市及常熟当地的防疫要求),如有投标单位发生不诚信行为或不配合现场工作的,将酌情扣分或者直接拉入黑名单。

10.3、根据辛庄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镇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报名申请书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单位(招标工程名称)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申请人(盖章):

 

 

地址:

 

 

报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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