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1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莫城街道(服装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常熟市人民政府莫城街道办事处的服装城派出所底楼厕所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委托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及招标方式
2.1工程地点:服装城
2.2工程规模:室内拆除、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因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分段施工。
2.3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05月1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4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本工程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1 | 本次招标为服装城派出所底楼厕所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61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 |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报名,企业允许报名标段数:1个,项目负责人允许报名标段数:1个。
3.1.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
3.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1.5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6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1.7申请人必须在常熟市人民政府莫城街道办事处办理工程建设类入库备案登记;
3.1.8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4.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
4.1请申请人于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0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到莫城街道(服装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商城中路1号三楼306室)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材料如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申请书上需注明经办人的手机联系方式及邮箱);
4.2.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3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至少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至少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
4.2.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2.8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2.9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10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2.11拟派专职安全员C2类证书复印件;
4.2.12专项保证金复印件(江苏常熟服装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年度专项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5.投标入围的选定
5.1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B类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C2类证书、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更换委托代理人的还需带好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三个月)】原件进行审查,若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小于等于9家且大于等于3家的,则全部入围进入评审;若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小于3家的,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大于9家的,则由招标人在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9家入围单位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未入围单位离场,入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入围单位一经确定,在后续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况都不改变入围结果。
6.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单位 |
联系人 | 钱晔蕾 | 赵冬梅 |
联系电话 | 52768077 | 52808031 |
联系地址 | 常熟市商城中路1号三楼306室 | 常熟市九里大街5号三楼 |
7.其它说明
7.1本工程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押证。
7.2开标时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7.3疫情防控期间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需出席开标会议。
7.4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下午14点00分。
7.5本工程报名申请人不足三家的则延长公告两个工作日,若延长公告后仍不满三家的则公开招标转直接发包,有效报价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7.6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拟派安全员提供开标截止之日前十五日的行程记录,可参考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平台进行查询。
7.7疫情防控期间对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实施“体温检测+苏城码绿码通行”,请提前申领“苏城码”,敬请配合(注意适当提前出门时间);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不得相互聚集交流。
8.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