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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周行中心小学改扩建道路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1-06-1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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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海虞镇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常熟市周行中心小学(建设单位)的常熟市周行中心小学改扩建道路工程已由常熟市海虞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性质:事业机关,资金筹措方式:镇财政资金 ,常熟市周行中心小学(招标人)委托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方式

2.1工程地点:常熟市周行中心小学校外。

2.2工程规模:沥青混凝土道路5000m2,道板砖路面1861m2,水泥混凝土路面276m2,De200~De630雨水管889m,De400污水管176m,回填建筑垃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开工时间: 2021月6月28日,招标工期: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信誉

1、

本次招标为常熟市周行中心小学改扩建道路工程,道路改造范围沥青混凝土道路5000m2,道板砖路面1861m2,水泥混凝土路面276m2,De200~De630雨水管889m,De400污水管176m,回填建筑垃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9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

良好

良好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及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发包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

4.1请申请人于 2020-06-16(至) 2020-06-17(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到常熟市华山路北延信步华庭(臻园)会所—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4.2.1 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4.2.2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3 近1年(截止报名前2个月缴费满1年)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资质审查合格证明);

    4.2.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7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4.2.8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9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查询截图;(路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点击“企业信息”中的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需提供(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投标人的选定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B类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更换委托代理人的还需带好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截止报名前2个月缴费满1年)】原件进行审查,若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小于等于7家且大于等于3家的,则全部入围进入评审;若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小于3家的,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大于7家的,则由招标人在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7家入围单位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申请人的抽签球号为报名时对应的顺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球代替)。入围单位一经确定,在后续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况都不改变入围结果。

6.其他说明:

6.1未在代理机构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

6.2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6.3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6.4本工程开标需携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押证。

6.5疫情期间,为严格控制整个招标程序人员聚集隐患,本工程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要出席开标会议。

6.6出席开标会议人员需填写《海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表格需提供给代理机构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合理安排、积极配合,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6.7若中标单位工程完工后,经检测,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取消该单位在本镇壹年的招投标资格,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项目款。

6.8疫情期间,为严格控制整个招标程序人员聚集隐患,采用“不见面”招标流程,但投标文件采用纸质标书形式,本工程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名前三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见证人,见证开标过程。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可与报名时非同一人)将报价文件送达至指定接收地点,递交后可自行选择离开或在车内等待结果(见证人除外)。若有单位不响应,视为该投标单位自愿放弃监督权力,开标会议照常进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环节全程采用录音录像。

6.9本工程的开标时间2021年6月23日下午2点。

6.10投标人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开出的本票或者汇票,金额为7万元整,户名:常熟市周行中心小学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

徐鸽

褚娜

联系电话

0512- 52569893

52799645

联系地址

常熟市海虞镇迎宾路37-1号

常熟市华山路北延信步华庭(臻园)会所

8.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6-16至 20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