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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福街道光明村光明苑二区等村庄优化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1年常福街道光明村光明苑二区等村庄优化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常熟市人民政府常福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常福街道光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财力。常熟市常福街道光明村村民委员会委托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1年常福街道光明村光明苑二区等村庄优化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常福街道光明村光明苑二区、乌墩庄、胡家桥。
2.1.2建设规模:新增园路面积约1600m2,沿河步道约210m,新增绿化、景观约5600m2。
2.1.3合同估算总价:投资额385万元,含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建安施工费、工程材料采购费等。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40日历天,其中: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8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8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27日
2.1.5其他说明: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2021年常福街道光明村光明苑二区等村庄优化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2.2.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设计范围为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区域内的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及施工图预算、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会务费、会场租赁费、设计驻场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2.4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3.1.1或3.1.2资质:
3.1.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企业的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3.2.1或3.2.2资格:
3.2.1具有(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市政类)工作10年以上)。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质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市政类)工作10年以上)。
3.2.2具有(1)三类(或以上)绿化项目负责人(以常熟市住建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2)中级(或以上职称)。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质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三类(或以上)绿化项目负责人(以常熟市住建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2)中级(或以上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3.5.1或3.5.2要求:
3.5.1须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①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联合体参与方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市政类)工作10年以上)。②联合体牵头方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市政类)工作10年以上);联合体参与方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5.2须由具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施工单位和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①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三类(或以上)绿化项目负责人(以常熟市住建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联合体参与方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②联合体牵头方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联合体参与方须具有三类(或以上)绿化项目负责人(以常熟市住建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1请申请人于2021-10-14(至)2021-10-21(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到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分公司(常熟市国际装饰城1幢28层)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申请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交报名材料,内容包括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附后);(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盖章)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企业为经办人缴纳近一年内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以上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领取书面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电子文档将发送给报名单位,请报名单位注意查收并确认。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1月1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名称:常熟市常福街道光明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常熟市光明路与新明路交叉口西南100米
联系人:吴锦宇
电话:0512-52391103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常熟市国际装饰城1幢28层
联系人:王育凡
电话:0512-52883056
10.1、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开标时拟承接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需出席开标会议,仅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相互聚集交流,并配合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
10.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开标区域签到时,出示身份证、“苏城码”,持绿码者,可以正常进入参与投标,持红码和黄码者,则禁止参与。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投标代表人员,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参加投标的人员由投标企业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沿途省、市及常熟当地的防疫要求),如有投标单位发生不诚信行为或不配合现场工作的,将酌情扣分或者直接拉入黑名单。
10.3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常福街道办事处交易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街道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报名申请书 |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单位(招标工程名称)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申请人(盖章):
地址:
报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