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泽镇舜新南路2号(现为舜新中路166号)部分房屋五年期租赁权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5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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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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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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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镇舜新南路2号(现为舜新中路166号)部分房屋五年期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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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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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舜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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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苏州市吴江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同意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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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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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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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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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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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看样:看样联系人 唐先生 1811272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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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需要注意事项:1、挂牌期内可预约现场看样。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2023年5月10日)下午4点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个人凭身份证,企业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并缴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予办理。工作日报名时间:9:00--16:00(不含节假日),报名地址: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五楼(苏州市东吴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唐先生18112729658,委托方:苏州市吴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 0512-63422583。
3、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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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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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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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镇舜新南路2号(现为舜新中路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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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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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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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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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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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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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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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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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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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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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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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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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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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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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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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按现状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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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等: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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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部分拍租标的由于建造时间较早,可能不符合最新消防标准,承租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房屋现状、瑕疵。承租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房屋现状、瑕疵的认可。租赁期内,承租人从事某一具体用途时,应由承租人自行取得消防等部门的批准,必要时可能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更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以标的房屋不符合最新消防标准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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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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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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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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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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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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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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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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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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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年不变,后两年每年递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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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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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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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用途及要求:房屋具体用途由承租人自行决定,但拍租标的禁止经营KTV、宾馆、网吧及危险品(易燃易爆、化工用品)行业,新承租人竞得拍租标的的则不得经营餐饮行业。并符合国家、地方政策规定。承租人应合法安全的使用房屋,禁止经营政策性禁止行业及色情、赌博等违法行为,严禁非经营必须使用明火、人员住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没收租赁保证金,必要时可采取相关强制措施。拍卖成交后,涉及具体经营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消防审批、环保审批、安监审批、经营许可等各类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解决,与出租人无关。出租人仅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相关资料,不保证房屋现状可以用于各类用途,承租人应当根据房屋的现状合理确定具体用途,不得以房屋不能满足某一特定用途而要求解除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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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拍卖人不承担面积差异等责任,租金价格不变。
2、履约保证金(含水电)为年租金的20%。
3、有房产证,有土地证,产权名与出租人不一致,无原始设资料,可能不符合最新消防标准,承租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房屋现状、瑕疵。承租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房屋现状、瑕疵的认可。租赁期内,承租人从事某一具体用途时,应由承租人自行取得消防等部门的批准,必要时可能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更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以标的房屋不符合最新消防标准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关系。
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机构。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支付能力及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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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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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按约定足额缴纳至委托方账户。
2、为确保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缴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承诺:
非因委托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①意向承租方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的。②在拍卖过程中,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的,需要作出以下承诺:
①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②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相关部门)例行检查工作。③合同终止时,添附的不动产装修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挂牌期间应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因素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的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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