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1-0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ZC2025-Z-G-1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地2023-WG-97号地块住宅项目会所、售楼处、架空层、别墅及洋房样板房、示范区及大区公区软装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06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中3.2付款条件
更正为:“3.2付款条件:
甲方按以下阶段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3.2.1 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完成全部设计工作,经甲方审核方案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20%。
3.2.2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阶段成果,经甲方审核完毕,且乙方提供家具、灯具、地毯采购白坯文件,发货前2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费用总额的70%;
3.2.3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附件10《工程财务结算汇总表》申请结算。软装结算,需提交附件为:
①财务结算清单;
②工程竣工验收单;(项目总、营销经理、工程经理、物业负责人、设计经办人签字确认)
③奖罚款说明(如有);
④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票据)的利息结算说明及附件(如有);
⑤合同内容全部完成说明等(如有)。
如涉及变更增补,乙方需配合提交三单资料,并在成本系统中完成合同变更审批后,提起结算流程。
经甲方审计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审计结算费用总额的97%(体验区可进行分阶段结算,乙方递交结算资料,经甲方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体验区结算金额的97%);
3.2.4剩余合同审计结算费用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执行摆放费的增值税税率),按合同约定质保期(壹年)期满后,甲方认可乙方已完成质保期内全部工作内容,完成附件11《质保金退还流程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指派第三方完成相应工作,费用从合同尾款中扣除,扣款不足时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3.3.1本合同每笔费用款项支付前(10个工作日),乙方提供等额正式有效发票,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如发票合法性问题受到政府机关认定,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并按照合同费用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余款中扣除其蒙受损失等费用,扣款不足时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3.3.2甲方以转帐汇款形式将费用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
注:乙方提供的账号信息为转账账号,在执行期间如出现更换调整,以双方盖章确认后正式调整文件为准;
3.3.3付款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顺延。”
更正日期:2026-01-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鸿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吴中区苏街111号
联系人:魏天意
联系方式:0512-66562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联系人:毛以川、王钰华
联系方式:0512-6807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