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7-1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编号:SZCH2022-XC-C-002
二、项目名称: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宣传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89号3幢1-24-2
被投诉人一: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相城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主楼四号楼四楼
被投诉人二: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沧浪区竹辉路47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评审标准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评分标准未量化,且同一标准下又有分值区间,严重影响本项目评审结果的公平性。
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监管部门投诉。经审查,本局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于2022年7月15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相财采决〔2022〕2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的投诉。
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