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7-2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编号:ZJGFS-XD2022-G020
二、项目名称:多联式空调机组
三、相关当事人
所在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东环路370号
被投诉人一:张家港市旭达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南二环路5号百信生活广场三楼
被投诉人二: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医院
所在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路5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对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人对本项目提出以下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二中关于多联机室内外机拥有多电子膨胀阀控制技术,至少有一个电子化膨胀阀最大实现≧3000级冷媒流量调节,本项技术要求存在排他性。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二中关于制冷量、制热量要求,存在排他性。
投诉事项三:评分标准3.2中关于室外压缩机采用无极变频主板的得分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生产厂家产品宣传彩页或样册,不提供的不得分)。无极变频主板的要求有特定指向性。
投诉事项四:评分标准6.2中的第二条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与本次投标相关的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十星级(含)以上得3分,五星级(含)九星级的2分,五星级以下得1分,没有证书不得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中最高标准为五星级,招标文件得分指标存在错误。
投诉事项五:评分标准6.2中的第三条评分无针对性,违反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经审查,本局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张财购决〔2022〕4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本局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本局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二不成立,投诉事项四、五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