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8-2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8月19日,中心邀请各镇(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共有三项议程,一是各镇(区)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交流发言;二是中心部署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张家港分中心交易平台一体化工作;三是与会人员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进行研讨。
会议听取了各镇(区)2019上半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情况,并就镇(区)集中反馈的公共资源交易部门职能权限、交易监管、信息发布、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了想法和建议。
中心主任顾一武表示,各镇(区)需与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对部门职能权限进一步研究。中心将一如既往地为区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服务,欢迎区镇选派工作人员进中心跟班学习,并在搬迁之后根据区镇需要提供交易场地和相关电子化设备的保障。针对限额以上的紧急、突发项目的采购招标,顾一武指出,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操作,履行相应手续,保证交易合理合法。
会上,中心副主任朱伟就苏行审【2019】96号文《全面推进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并对市县一体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会议就平台一体化运行之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研究。会议明确,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各镇(区)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严格把控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明确发布人和审核人工作职责,实现管办分离,不断强化意识形态责任,保障信息发布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