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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
“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的通知
苏住建招办﹝2022﹞11号
各县级市(区)招投标监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明确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苏住建建〔2022〕56号),便于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更好地理解和参与“评定分离”活动,特制订《苏州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
附件:《苏州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