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2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地2022-WG-20号地块(项目名称)苏地2022-WG-20号地块新增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标段名称)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地2022-WG-20号地块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吴开管委审备[2022]3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城投湖西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城投湖西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苏地2022-WG-20号地块新增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郭巷街道东方大道西侧、汤堡港东侧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 苏地2022-WG-20号地块新增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数量及技术规格:本项目客梯1台,最高速度1米/秒,最大载重约1000KG,合同估算价约26.2万元。
交货地点:吴中区郭巷街道东方大道西侧、汤堡港东侧
交货期:27日历天,其中:排产期20日历天,安装期7日历天。具体根据现场建安施工进度具备供货和安装条件后,按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指令作为开工日期。(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 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本公告3.7其他)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4.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4.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
3.7.1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以下所需内容通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上传)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含经销商,下同),但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商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一家投标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报名;生产厂家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视为该品牌所有代理商均不具有投标资格。
(4)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5)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具备:
①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②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07月23 日 16 时 00 分至2026 年 07 月29 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8月 13 日 0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或说明
8.1投标人办理投标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格申请资料均以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未完全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的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8.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4本项目执行“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苏州交易集团(https://www.suex.com.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城投湖西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开发区越溪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国贸大厦A座608
东太湖路38号5幢101室 室
联系人: 钱宇 联系人: 潘昌凤、居全明
电话: 0512-65723679 电话: 0512-6366389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潘昌凤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512-65688209
10.3异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