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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白塔东路102号大楼加固装修工程(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白塔东路102号大楼加固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S3205010304000790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白塔东路102号大楼加固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姑苏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数据项备〔2026〕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白塔东路102号大楼加固装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白塔东路102号大楼加固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_姑苏区 白塔东路102号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3084.27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为:房屋结构加固、室内装饰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84.27平方米;其中工程合同估算价1159.9万,其中装饰部分约697.6万,加固部分约 462.3万。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159.9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涵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白塔东路102号大楼房屋结构加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180日历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可)2023年10月27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55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10月27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申请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本项目按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9)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03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待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联系人:朱沛 联系人:王奕骁
电话:(0512) 6755 5288 电话:13260864823
传真:/ 项目负责人:徐悦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10024
电子邮箱:wangyx@jstcc.cn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5106478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