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8-0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的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尧南工业坊项目施工总承包,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3日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评标委员会对异议书、投标文件、回复函等资料进行详细审查,一致意见:本次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其投标为无效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且本项目招标方案的需重新调整,故终止本次招标,后续重新招标事宜敬请各关注。
特此通知。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