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水利工程 > 招标公告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青秋浦大孔闸工程项目法人委托检测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青秋浦大孔闸工程项目法人委托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3205010304001110002001、SDJ.CL2026-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青秋浦大孔闸工程项目法人委托检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青秋浦大孔闸位于与吴淞江交汇处青秋浦河道上,所在河道为五级航道,西侧为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厂,东侧临河为现状道路及胜浦大桥桥梁接线。青秋浦大孔闸工程等级为Ⅱ等,堤防等级为2级,闸门单孔净宽60米,中轴旋转门,配套2台QH2X1000KN固定卷扬式启闭机。批复概算总投资17204万元,计划工期约30个月。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青秋浦大孔闸土建、金属结构、设备等所有建安工程内容的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桩基检测。

对应服务费用概算金额:111.5万元(第三方质量检测费用31.75万元(暂估价,对应费率0.22%),桩基检测费79.75万元。)(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概算编制规定》(DB32/T 2709―2014)明确的工程质量检测费计算方式,第1部分—第4部分之和乘以费率0.22%+桩基检测费)。

2.4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青秋浦大孔闸工程完工验收结束止(预估服务期限:900天)。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

名称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企业业绩

和信誉

1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青秋浦大孔闸工程项目法人委托检测

111.5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资质。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信誉良好

提示:投标人自行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工作(不作为资审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资质。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其他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参与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书、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不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

②投标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与质量、安全、招投标、农民工工资相关的行政处罚,且失信记录未解除、行政处罚信息未修复的。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1)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分工。

(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资质。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企业最近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2年的,应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社保缴费证明;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社保缴费证明;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6)“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拟任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合同签订时至项目完工前不得在其他工程上任职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8)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支付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9)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23时59分59秒。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https://jsgc.suex.com.cn/epoint-sso_gc/homepage/login_project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系统中。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8日09时30分,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https://jsgc.suex.com.cn/epoint-sso_gc/homepage/login_project找到“开标直播系统”模块,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系数抽取、废标及澄清、唱标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特别说明:

        6.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资质、业绩、职称、证书、奖项、证照等招标人核验所需证明材料原件,便于招标人核验并完成招标过程自查,对拒不提供的,视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

6.2 投标人应提供有竞争力的标书,如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业绩、职称、证书、奖项等证明材料,导致相应评审项不得分的(应得高分而不得高分),将视为“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行为,由招标人约谈,必要时报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桐泾南路908号

联  系  人:顾越

电    话:0512-65201718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711号北5、7、8楼

联  系  人:钱祖斌、岳杰、周琛煦

电    话: 0512-68656936

电子邮箱:563266819@qq.com

10.其他内容

10.1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

10.2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8253214

     

 

 

                                          招标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单位: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