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11-0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3205010304001250001001、SDJ.CL2026-57)
1、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的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经苏太管项批〔2025〕9号批准立项。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各级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2、中拓工程咨询(苏州)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吴中区光福镇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湖滨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小微湿地建设工程以及附属配套工程。
1)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生态拦截带建设 3.17km,生态基底重塑 3.46 万 m³,水生植物恢复 3.42ha。
2)湖滨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包含水位变幅区修复、陆域缓冲区修复;自然护坡 3.01km;开展硬质护岸柔化改造、现状老旧护岸木桩加固、地表清杂、陆域微地形改造、陆域植被恢复。
3)小微湿地建设工程:小微湿地建设 3.21ha,生态基底重塑 1.05 万 m³,水生植物恢复 1.74ha,开展土著水生动物投放、陆域植被恢复。
4)附属配套工程:主要为建设管护道路和连通桥梁。
工程总投资约1.77亿元,建安费约1.46亿元。
(3)招标内容:
1)勘察设计包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招标图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所有成果文件(含电子版)的版权归招标人和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所有)。
(4)勘察设计周期:1)签订合同后,15天内或按招标人要求的上报方案报告及投资概算;2)方案通过后,15天内或按招标人要求的上报时间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3)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4)设计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设计文件应满足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5)后续服务:从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5)服务期:方案设计到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解除。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 资质、等级要求 |
1 |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276.88 |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水利行业、或专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和水 文地质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1个月(含投标截止日所在月在内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水利专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单位)+工程勘察类专业(单位)组建联合体,且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仅限不同资质之间的联合,同一资质仅限一家单位),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设计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4)联合体各方依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应具备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资质;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1月03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2日23时59分59秒。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09时30分。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系统中。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7.3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找到“开标直播系统”模块,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系数抽取、澄清及唱标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1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单位)、被列入质量、安全、招投标、农民工工资相关的行政处罚,在失信记录解除前、行政处罚修复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相关证明(如截图、承诺函(格式自拟)等)。
12、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张双春 电话:0512-66956075
13、招标代理机构:中拓工程咨询(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南湖路71号天贸大厦东楼828、829室
项目负责人:魏铁军 电话0512-66586136
联系人:陈洁、黎双琪 电话0512-66586136
14、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11月03日至 2026年11月12日。
15、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17.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8、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19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资质、业绩、职称、证书、奖项、证照等招标人核验所需证明材料原件,便于招标人核验并完成招标过程自查,对拒不提供的,视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
20 投标人应提供有竞争力的标书,如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业绩、职称、证书、奖项等证明材料,导致相应评审项不得分的(应得高分而不得高分),将视为“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行为,由招标人约谈,必要时报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21、本项目监管部门:苏州吴中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5250824
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中拓工程咨询(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