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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市公改示范项目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升级建设、便民惠民应用体系及安全保障体系项目 JSZC-320500-JZCG-G2026-017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8-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6-0175
项目名称:苏州市公改示范项目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升级建设、便民惠民应用体系及安全保障体系项目
预算金额:5460.400000万元(采购包1:3547.550000万元;采购包2:1912.8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460.400000万元(采购包1:3547.550000万元;采购包2:1912.85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标段苏州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升级建设建设内容
苏州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内容为指引,按照统分结合,统筹推进的原则,立足“强基础、优支撑、统入口、促协同”定位,持续开展全市健康医疗数据的汇聚、治理、共享,升级市级健康医疗数据中心,提升大数据中心高质量供给数据的能力,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强化数智赋能。
1.升级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
升级苏州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贯通健康医疗数据归集、治理、开发、应用、流通的全生命周期链条,构建从数据源库到中心库的实时同步链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实现健康医疗数据实时、全面归集,搭建一套完善的数据治理工具,增强健康医疗数据治理能力,补足深层次开发利用技术短板,以“数据高可用”为核心打造区域性健康医疗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构建“评估—反馈—整改—验证”的闭环质控机制和医疗机构分级达标模型,全面持续的提升数据质量。
2.构建健康医疗数据治理运营服务体系
建立常态化的数据治理运营服务机制,保障数据持续的优质高效,包括数据同步服务、数据治理服务、数据质控服务、数据开发服务、数据共享服务、标准数据集动态修订服务、老通道数据及应用迁移服务等。
标段二基础支撑应用体系及网络安全升级建设内容
1.构建指标综合分析体系
搭建科学完善的卫生健康指标体系,构建统一的指标库、标准化数据框架及指标管理平台,实现指标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度挖掘各类医疗业务数据价值,让“用数据服务、用数据治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成为常态。通过精准的数据洞察,为公立医院的运营管理、医疗质量提升、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有力支撑,助力管理者做出科学决策,推动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2.构建全市统一卫健业务协同体系
建成覆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平台,实现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机构管理、统一访问授权、统一身份认证及统一消息管理。打破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全面提升医疗卫生体系内协同效率,降低沟通协作成本。推动多机构间的医疗业务协同,如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等,实现医疗资源的高效共享,为患者提供连续、协同的医疗服务。
3.构建便民惠民服务体系
以微信公众号和卫生热线为核心入口,整合全市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与智能化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精准的卫生健康服务体验。重构12320微信公众号和建设卫生热线智能知识中心,拓展服务渠道和能力。让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预约挂号、报告查询、健康管理等便捷服务,提升公众的健康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
4.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
围绕网络、数据、AI大模型安全全链条构建主动全面的安全监测防护体系,提升风险发现、预警处置等能力,建成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的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做好示范项目全环境的运行保障与安全管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一: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项目配套设施的部署工作,上线运行后组织验收。6个月内完成各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开发工作和实际网络运行环境部署工作,并开展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低于 6 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1个月内,以专家组验收方式,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验收,要求验收通过后提供3年免费运维服务,免费运维期结束后额外提供2年免费升级服务。本项目数据治理运营服务内容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15个月。 标段二: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软硬件到货、部署实施及验收工作, 6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工作以及部署上线工作,上线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6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提供3年免费运维服务,免费运维期结束后额外提供2年免费升级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6-08-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391408896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
联系人:朱志远
联系电话:0512-67539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512-69820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电话:0512-698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