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8-1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金庭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 JSZC-320506-CJZT-C2026-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8-25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506-CJZT-C2026-0004
项目名称:金庭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1.1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壹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1111200.00)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成交单位须保障金庭派出所全体人员(约132人)全年一日三餐的用餐需求,最终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午餐和晚餐10元/位,早餐按5元/位,节假日不休,成交单位根据采购人的实际用餐人数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按时开餐,伙食调剂合理,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2.人员要求:成交单位须提供食堂运营人员,且具备相应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同时须保障采购方食堂正常运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在“苏采云”系统线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8-2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6-08-2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政府采购不见面虚拟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金庭派出所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东园公路110号
联系人:周妍
联系电话:18362603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诚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604-2-009
联系人:张晓雯
联系电话:18852950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雯
电话:188529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