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9-1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
1、如出现“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买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情形,产交中心有权从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最低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视出租方提出的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线下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六楼605室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线上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实名认证小程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
3、办理报名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账户信息等。
● 自然人:身份证、账户信息(银行卡)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该意向承租方直接以租金挂牌底价成交。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电子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承租价格。
起拍价:租金挂牌底价
自由竞价时长:30分钟
延时阶段时长:3分钟
加价幅度:250元/年
1、租金挂牌价为租赁期内首年年租金; 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3、允许装修改造,装修改造前要与苏州市木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沟通并符合物业管理要求; 4、所有装修为原租户投入,若该项目原租户未能拍得、致租赁期满后未能续约的,除动产归原租户所有并由原租户自行处置外,原租户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的房屋、场地的所有投入和添附(包括租赁范围内的装修、装潢、生产生活设施及附着物的添加等等),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成交企业需与出租方就原承租方前期投入的固定装修及所有添附设施的处置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成交企业应妥善处理与原承方的交接工作。 5、承租方需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采取名义上为合作、入股、加盟等,而实质为转租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6、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7、该项目有原承租户,若原承租户为最终成交人,项目成交后合同起租日为:2026年12月11日。若成交人非原承租户,合同起租日为合同签订日。
产交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按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项目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收费标准承担双方应付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