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4-3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锦湖花园六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名称)锦湖花园六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湖花园六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数据项建【2024】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科技城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科技城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锦湖花园六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长秀路南,三湖路东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8422.35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9230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1897001001 | 锦湖花园六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设计 | 锦湖花园六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设计 | 630 | 6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1条款;(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2条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调整、方案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指导和配合。(四)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销售相关附图设计、装配式构件设计、地下人防工程(六级人防)、海绵城市、绿建设计及咨询、交通评估、内装、景观工程、人防转换预案、泛光设计、智能化设计、信报箱设计、门窗、幕墙二次深化、报审概算、标识标牌设计、水土保持、BIM 设计等专项设计,配合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项报审资料(详见设计任务书)。(五)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授权)、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本工程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6、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项目所在地区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7、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8、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执行;9、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4-30 00:00至2025-05-12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19 13: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科技城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
邮 编: | 邮 编: | 215011 | |
联系人: | 范丽丽 | 联系人: | 杨文杰、张玲 |
电 话: | 0512-66801270 | 电 话: | 0512-65729310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516065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szoc_qgczx@163.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