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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蠡口社区居民委员会蠡澄花园配套服务用房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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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蠡口社区居民委员会蠡澄花园配套服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名称)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蠡口社区居民委员会蠡澄花园配套服务用房装修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S3205010304000107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蠡口社区居民委员会蠡澄花园配套服务用房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5〕5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蠡口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蠡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蠡口社区居民委员会蠡澄花园配套服务用房装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嘉泓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蠡口社区居民委员会蠡澄花园配套服务用房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相城区元和街道澄帆路822号蠡澄花园(唐家花园)11幢  

2.3 建设内容:对蠡澄花园配套服务用房(含自有的社区用房、养老用房及居民委托实施的物业用房)进行室内装修、安装、消防改造及局部加固改造。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装修改造面积约7348.35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1422.229511万元(其中结构加固约87.98万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1422.22951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蠡澄花园配套服务用房装修、安装、消防、加固等施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 2023年 03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69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合同信息还须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由牵头方单位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年 3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6)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企业资质应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最多允许三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18 日23 时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筑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https://jsgc.suex.com.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蠡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嘉泓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元和街道蠡中路58号(元和公园内)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三角咀商务中心2E幢东楼2楼

联系人:顾工

联系人:刘露冰杰、刘广郑

电话:0512-69570103

电话:0512-69575388-8001

传真:

项目负责人:官映辉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2-85182366    

10.3异议渠道

    苏州嘉泓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69575388-8001 




附件: 新-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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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图纸2-2-2.rar
附件: √图纸2-1-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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