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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 42、43 等街坊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期)-39、40、41、45、46号街坊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 42、43 等街坊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期)-39、40、41、45、46号街坊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0499001001
本招标项目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 42、43 等街坊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期)-39、40、41、45、46号街坊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数据项建[2026]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 42、43 等街坊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期)-39、40、41、45、46号街坊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1 标段名称: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 42、43 等街坊老旧街区改造项目(一期)-39、40、41、45、46号街坊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程综合改造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姑苏区 39、40、41、45、46号街坊(北至道前街,南至新市路,东至人民路,西至护城河)
2.3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改造涉及街巷长度约 7854 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支路。建设内容包括电力和通信架空线入地(包括迁改工程)、道路恢复工程、景观提升工程、路灯工程、安防工程等。受监工程造价约8308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49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245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监;投标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总监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申请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综合评估法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7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13日09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 3 家(含 3 家)的全部入围,不满3家,重发公告。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苏州交易集团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143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总官堂路333号信展财富大厦507室
联系人:许美华 联系人:陆轶韬、施艳丽
电话:0512-67700617 电话:0512-65090320/1953156980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朱建石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luyitao@jcec.cn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5106478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