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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文控保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一期)设计(东中市193号、乐村3、6、7、8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6-05-0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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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文控保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古城区文控保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一期)设计(东中市193号、乐村3、6、7、8号)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城区文控保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数据备【20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名城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古城区文控保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一期)设计(东中市193号、乐村3、6、7、8号)(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 17号街坊、40号街坊

2.2建设规模:东中市193号、乐村3、6、7、8号已收储房屋建筑面积约2327.83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1084.32平方米(实际面积按最终审批为准)。项目实施内容为在城市更新与保护利用原则下,对宅院、房屋保护、更新,梳理其院落空间,通过实施古城保护和城市更新建设等,以保障其功能配套和风貌协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S3205010304000533001001

古城区文控保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一期)设计(东中市193号、乐村3、6、7、8号)

古城区文控保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一期)设计(东中市193号、乐村3、6、7、8号)

85.97

62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段设计配合服务,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工程设计服务范围:规划红线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包含但不仅限于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的有关本项目的全部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四、本项目需配备一名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需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质(须提供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以与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拟配备的文物保护责任设计师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五、备注: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3、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缺乏竞争,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内容。

4、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5、本次招标无设计补偿费;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 注建〔 2021〕 2 号) 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5-06 00:00至2026-05-12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5-19 09: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名城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瓣莲巷29号

地 址:

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000

联系人:

高冬莹

联系人:

焦晓琳、徐荣

电 话:

0512-67216011

电 话:

0512-6522188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0352745@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05-06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pdf
附件: 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