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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普通高中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普通高中提升改造项目(东山中学改造提升项目及东山中学借用石湖实小南校区改造项目)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S3205010304000527003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中区普通高中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数据项批【202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吴中区普通高中提升改造项目(东山中学改造提升项目及东山中学借用石湖实小南校区改造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普通高中提升改造项目(东山中学改造提升项目及东山中学借用石湖实小南校区改造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
2.3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部占地面积约39817.31平方米,石湖实小南校区占地面积约25039.6平方米,受监工程总造价金额约1319.31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25.6791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 46日历天(同施工工期,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派总监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须上传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3.4.2其他: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本项目按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拟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联合体成员方应具备与分工相对应的资质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6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08 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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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苏街103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711号北5楼
联系人:陆益彰 联系人:岳杰、周琛煦、姜艳
电话:0512-65137005 电话:0512-68656936
传真: 项目负责人: 姜艳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2-66030372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